Saturday, November 27, 2010

立此存照

(垃垃亂,腦閉塞,搵 d 傻野笑下——)


Wednesday, November 24, 2010

成語新編




成日自我催眠說依法治國,講得多自己都當係真。大國愈掘愈多成語新編亂世箴言。挾持人質諱疾忌醫掩耳盜鈴指鹿為馬無法無天顛倒黑白欲蓋彌彰,是亦臉皮撕破,回到惡之根本。

旁觀的人再義憤填膺打鑼打鼓掟雞蛋扔石頭,唉,與虎謀皮,老虎會不會大笑三聲慈祥到俾錢你去買件 fur?

投鼠忌器,保外就醫,一家團聚總好過叫天不應叫地不聞丫。

確係好黑暗。黑黑黑黑黑到伸手不見五指。

Saturday, November 20, 2010

尋釁滋事,學而時習之

(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不知而不慍——可能係發瘟……)


 練乙錚:從趙案判決書談到梁振英(二之一)
【信報】大陸專制派得勢,溫和派孤掌難鳴,京奧閉幕以來,言論空間收窄,社會上更出現一系列政治冤案,儼然一場小文革,最新受害人是北京三聚氰胺毒奶受害兒的父親、代表萬千家庭討公道的趙連海。趙的罪名是「尋釁滋事罪」,也就是說,在黨的眼中,在大陸的法律底下,在處於中國五千年文明前沿的首善之都,趙被定性為流氓。

本地左派「頂唔順」
此事在香港引起強烈反響,民心對北京的做法背向,突顯兩制核心價值分歧,以致多位本地當權派也有些「頂唔順」,如葉國謙、田北辰、梁振英等都先後開腔,有些表示未能理解當局的判決,有些更不同程度反對北京法院如此打壓趙連海,港人因此上了一堂生動的國情教育課。然而,要深化對中共法治的認識、瞭解本地當權派的中國心,最好對事件看透一些;為此,筆者從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給趙連海的刑事判決書中的獨特處談起。

大家先勿以為法官寫的東西乾巴巴,可觀之處其實多着。在普通法國家,尤其是最高法院判決重大案件之後,法官寫出的司法意見書(judicial opinion)都是力作,寫得好,意見成為法律,判決成為先例,留名後世,法學院用作教材,文筆也好的,文學院教授更給學生當範文。以美國常見的司法意見書為例,其中的「相關事實」(The Facts of the Case)和「相關法律」(The Law of the Case)這兩部分怎麼寫,前者考驗法官對案件的理解,後者讓他表演進行法律思維的能力和藝術;寫出判決(Disposition)之後,還得詳列反對意見(Dissenting Opinions),以示公允。這些司法意見書由一人全權負責撰寫,而且是署名的,有哪個法官敢怠慢?故讀者讀後,就算不再旁徵博引,對整個案件包括重要明細,庶幾可了然於胸。

筆者喜歡讀司法意見書,源於當年博士論文寫反壟斷法的經濟分析,這種閱讀已形成習慣,凡有大案判決要深入關注,首看法官寫了什麼,再看其他。至於大陸法國家,法官寫出的司法意見一般比較簡短,德國是例外,其他如法國的,便無甚精彩,多是依書(法典)直說;這個分別,與兩套法律傳統精神不同有關,這裏不詳說。

精心編撰判決書
中國大陸行使大陸法,除了法院判詞短,還高度規範化,現時讀到的刑事判決書,全部嚴格按照99年頒發的《法制刑事訴訟文書樣式》寫成,而且是審判長、審判員集體寫作,寫好後還要遞上級批准、修改,才可公報;重要或敏感的材料及意見,只可寫在「評議筆錄」裏,是為「內卷」,公眾看不到。(深圳Liu & Wang 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劉南平着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司法解釋在中國》一書,對此有詳細論述。劉是耶魯大學法學院博士,其書由Sweet & Maxwell Asia 於1997年出版,筆者看的是網上英文本,書名略有不同。)大陸法院的判決書,可觀之處往往在於其政治性,重點有時不在於說了什麼,而在於不說什麼。

趙連海案判決書中,列出檢控當局提出趙的具體罪狀有二,其一是「利用社會熱點問題,煽動糾集多人在……等地公共場所,採用呼喊口號、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鬧事,嚴重擾亂上述地區的社會秩序」。其二是「利用社會熱點問題,以報案為名,煽動糾集多人在……聚集起哄鬧事,嚴重擾亂該地區的社會秩序」。不過,檢控當局和法院的判詞沒有說是什麼社會熱點問題給趙連海利用了。

關於第一罪狀,判決書由頭到尾根本不提「三聚氰胺」或「毒奶事件」;一個「毒」字,不僅檢控當局完全不用,連法院也只在羅列「經審理查明」的趙的罪證時用了一次: 「證人李祿全證實3 月4 日中午,三鹿集團門口來了一戴眼鏡的男子說: 『三元投毒』、『三鹿也投毒』。一女子說: 『還我孩子』。這幾個人始終舉着標語(A4 紙)。」多年之後,學者翻查這份法律檔,只能零碎猜測趙的「犯罪背景」。法院為奶品公司諱,竟無異中宣部於年前替黨的喉舌制訂有毒食物事件曝光之後的新聞定調大原則:不能讓一篇報道毀了一個行業一個品牌。中國大陸出現了「黨、法、金」鐵三角。

至於第二罪狀,判決書更由頭到尾不提趙連海替之打抱不平的被姦女子的名字以及那駭人聽聞事件的政治背景。為免受害女子再受傷害,名字不提,只說「李某某」,無可厚非;但那是一宗大案,是上訪女到了北京,在中南海官老爺們眼皮底下,被截訪公司截獲禁閉、失去人身自由,再被截訪頭頭用手槍指着、在大廳裏眾目睽睽之下強姦。

案發後,全國震驚(筆者當時在香港,也為此案寫了文章,後來更因此與一位愛國老朋友鬧僵了)。判決書起碼應該一提是哪一宗強姦案、說半句案情梗概罷?

但一個字沒有。原因很明顯:提了,國人會更加同情趙連海。

欲加之罪患無詞
當然,大陸法院不是不懂得如何抹黑的。判決書對上述要害避重就輕,卻不斷提另外毫無關聯的一點,明顯有所指:「外國記者」、「外國媒體」、「台灣記者」、「香港傳媒」、「BBC」、「外國人圍觀」等這幾個詞,筆者作了小統計,在趙的三十九大罪證裏,反復出現二十六次。趙的行為正義,抵不上黨在外人面前丟的臉。

那麼,所謂的「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指什麼?判決書提到最嚴重的兩點:「證人楊建民聽門衞說,那些人把門推變了形,門口的兩塊塑膠條也給弄壞了」;「證人李鳳閣證實,情況僵持了2 個多小時,伸縮自動門被推脫軌,關不嚴了,不能正常出入」。那麼,「起哄鬧事」,又是什麼回事呢?判決書提到多起例子,人數最多的是第二罪狀第四點罪證說的「約有20 多人」,以及第十點的「圍觀群眾有十四五個」。

這和剛剛發生在大陸最先進城市的一宗「亂事」比,很有意思。上周三,土地被強徵、因而上訪的六十六歲老人張妹花,遭截訪員在上海活活打死,上海員警視而不見,引發一萬多人抗議。算一下,上訪申冤搞出萬人抗議,死有餘辜,員警不理;引二十人圍觀,判兩年半,便算公允。這便是大陸的法治邏輯罷?

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偏偏,中共這一回的確是「患無詞」。


練乙錚:大家力竭聲嘶的時候,當權派做過些什麼?(二之二)
信報】筆者昨文分析北京法院給趙連海案的判決書,指中共法院並非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而偏偏是「患無詞」。年來大陸發生悲劇無數,舉其大者,一為三聚氰胺毒奶延禍,超過五萬名娃娃結了腎石、至少六名死亡,一為上訪女被北京截訪頭頭禁閉後拿槍當眾強姦;趙氏為此二事受害者奔走,卻遭北京當局視為有損政權穩定,非法禁閉七個月之後判以重刑。法院閉門審訊,判趙有罪,罪證竟是如用A4紙寫標語、喊口號等三十九條雞毛蒜皮般的「犯罪行為」,此乃一種「無詞」;判決書控趙「利用社會熱點問題……起哄鬧事,嚴重擾亂地區社會秩序」,卻隻字不提上述悲劇兇案背景,以免民情強烈反彈,此是另一種「無詞」。

不敢議論顛覆罪
不過,北京如此患無詞,似乎正好給香港的一些打算玩真假選舉遊戲的當權派一個機會,向港人顯示他們並非事事聽命中央,特別在大陸法治問題上有獨立看法。因此,一些當權派,包括葉國謙、田北辰、梁振英等,都曾以不同程度在公開場合言及北京的不是,有的還說要上書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減刑。筆者多年來對當權派人士哪怕是一丁點的開明進步,都充分贊許,這次按理不例外,但有幾個問題,提出來讓大家想想,特別讓上述三位當權派人物反省。

一、趙連海因維權投獄,但他不是第一個;十年來,便是廣為人知的,也起碼十個八個,事實上遠不止此數。民主派千方百計希望北京對維權人士手下留情,當權派不是在立法會封殺,便是明裏暗裏攻擊民主派反華反共,一面不停對國內法治唱讚歌,詞窮理屈了,便罵西方不過如是;民主派批評習近平要香港搞三權合作,當權派為他打圓場,有的更墮落到為他的言論找理論根據,曲說成直。近年,北京經濟上強大了,政治打壓變本加厲(這是中共本性,師承蘇共斯大林);國際上打高行健、打劉曉波、打諾貝爾文學獎、和平獎,乃至打任何敢支持他們的外國政府,而本地當權派愛國派一字不易,照搬北京說法。今天輪到趙連海,北京關門打狗,更加肆無忌憚,做法簡直失了人性;港人對毒奶事件記憶猶新,對中共如此殘酷對待趙,無不反感,上述三人於此時變調。試問,這麼多年來,當大家力竭聲嘶支援維權人士的時候,這三人做過些什麼?

二、維權人士一般罪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97年前叫反革命,是大陸上最重的罪,03年的楊子立、06年的高智晟、08年的胡佳、去年的劉曉波、今年的譚作人,都是以此罪繫獄(中文維基網列出99年中至今共三十六人,並不完全,起碼漏了楊子立;楊01年被捕,03年審,判八年,去年刑滿)。趙連海的罪名不同,是「尋釁滋事」,表面上輕得多。與黨國議論顛覆罪,當權派不敢,但與北京一個區的法院爭一下「流氓案子」是否判重了,政治風險顯然不高。是否因為這點分別,三位當權派便夠膽向北京當局發發聲,以便在港人面前表表態?興許有的還事先跟西環打了招呼?

三、為什麼這次發聲的當權派,主要都是一些行將選舉,或是要洗底,或是要避免因政治面貌與北京太相似、利益太相近而有失票甚或落選之虞的那些人,而不是無選舉之憂的高官巨賈?

不敢向黨說句不
這三個問題都源於客觀事實,答案卻只能主觀;筆者不善臆測,疑問到此為止,讀者自己尋解可也,繼續想指出的,是上述三位當權派發聲的不同處。

先談葉國謙和田北辰。據上周六新聞報道,葉國謙日前去信內地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表示關注趙連海案,「希望上訴能得到公平和公正的對待」。就一個香港左派而言,面對北京法院一宗政治性案件,膽敢含蓄指出一審結果不盡公平公正,已屬難得,筆者讚許之餘,只想指出一點:王勝俊就是去年提出「築牢抵禦西方三權分立思想的防線」的那幾個大陸高官之一,筆者介紹過他;此人黨工出身,完全不是法律人,他的立場,一句話,就是法律必須時時處處服務政治和輿論導向(見王於去年1月14日在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與這樣的一個人談趙案司法公正,無異癡人說夢。再就是,共產黨素來認為黨大於法,面對政治案件,最高法院院長最終無權,葉國謙不是避重就輕,便是國情教育大處不足,「吠錯了樹」。

田北辰則謂於本周一去信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對趙從輕發落。田的態度,比葉還要弱,他避開法院判決失當不談,只冀求皇恩浩蕩,讓趙連海減刑;不過,肯寫信比起不寫信,還是有差別;當今之世,有投資大陸或想投資大陸者,有哪個敢向北京說半個不?當權派商人當中,田在此事上算是還可以(但比起人大劉夢熊登報要求駁回原判、無罪釋放趙連海,便差太遠)。

不敢利用趙冤案
最後談梁振英。讀者也許記得,年前他為爭辯自己是否地下黨員一事,挾強大班底之助,向筆者發動筆戰,最後知難而退,自動休兵,筆者於是向他進了一言:要想洗脫自己身上的紅顏色,不妨試試在北京認為重大的一兩件事上按自己的信念與北京劃清局部界線。

筆者的意思是說:若連那麼一兩件事也找不到,你就可說和董建華一樣,死心塌地是中共的人了,香港人不會喜歡你,你辦事,大家不放心;你若找得到那麼一兩件事,卻不敢明說,那你就是一個出賣自己靈魂的小人,不配談領導。趙連海事件其實是梁振英政治大洗底的一個好機會,可惜,他縱想,也無法利用,因為「跟黨走」的基本立場太堅定,在此事上轉不了彎,不僅完全沒有像葉與田那樣主動向北京表態言不是,對趙案的講法也差勁得多,甚或可理解為與前兩者背馳。

大家仔細看看他講了什麼。當中大學生問及此事時,他首先說:「中國人常說,情、理、法,無論這把尺怎樣放,也不應該忽視法律外的天理、道理、人情」。最善意解讀,此話隱晦表示北京法院判決合法,只欠一點情理;其實,面對尖銳問題,此話更可能是一句用作遁詞、不着邊際的恒真話(如阿媽係女人)。跟着,他又說:「如子女的健康、權益、福利受侵犯的時候,任何父母都可能反對;在某些情況下,家長更可能作出一些過激的行為。」這句則顯然不是遁詞了,而是暗指趙連海犯法,明為北京法院的裁決辯護。為虎作倀是謂「忠」,公開不好說,到底流露了。如斯人,或者反而當得上特首。那真是太有中國特色。

Monday, November 15, 2010

聽下古仔,仲可以駁古添

(得閒去聽下古仔吧,自己講埋亦得,仲可以駁古添——)


每月一聚。「傳說我城」又入城,17 號黃昏7 點,地點照舊,灣仔藝術中心,二樓空地。

雄仔叔叔電郵提醒,照例先送一個故事——

「結石寶寶之家」發起人趙連海判刑翌日,下午五時,我剛踏出田灣一小學校園,收到商台<左右大局>梁小姐電話,想我就此事講一個兩分鐘的故事,第一反應是﹕嘩,神仙咩,話講就講,對這樣功能性的傳媒手段也向有猶疑。正想拒絕,卻轉念一想,那些結石孩子呢?那些父母呢?現在有兩分鐘,讓你向那個從不把人看作人的政權國體伸出你的手指.....好啦。身旁的朋友sandy提醒我,不是有個「吃夢」的故事嗎?吖,對。跳上970隧巴,一邊塞車一邊寫下梗概,到佐敦下車,在覺士道找一條無人的橫街,於昏暗的燈影下,對著電話講了個故事。回來把它稍作整理,如下﹕

有個細路,叫做阿望,希望個望。有一日,佢見到一架鹿車,喺屋企外面經過,係三隻鹿拉既鹿車,車上面有個老人。「咦,聖誕老人?」唔係,唔係,未到聖誕。鹿車有招牌,招牌上面好多字,但係大大幾隻﹕永遠正確,寫得清楚醒目。啊,阿望記得,連海叔叔講過,係正確老人。

正確老人唔係聖誕老人,唔係來派禮物,係來搜集D好矜貴既嘢,佢來搜集D夢。係呀,係夢。夢點解咁矜貴?因為夢就係幫我哋嘗試將一D唔可能既嘢變得可能。就係因為咁矝貴,正確老人未必搜集到,咁,佢就又偷又搶。

佢點解要咁多夢?因為佢要食囉。正確老人自己曾經係個夢,係一個幾正既夢,但係佢唔肯接受一個夢都會老去,死亡,一個夢都應該過去,俾D新既夢出來,於是佢就周圍攞D夢來食,維持自己既生命。

佢最仲意食細路仔D夢,愈細個細路愈好,夠新鮮,最補。另一個佢仲意細路D夢既原因,佢哋D夢好危險,佢哋D夢有免疫力,唔會因為老人話正確,就見唔到真實。譬如佢哋見到D冧咗既樓,支柱牆壁無鋼根水泥,佢地就話D支柱牆壁無鋼根水泥,佢哋唔會跟老人口水尾,話「如果地震好似佢咁正確,D樓就唔冧」。老人要食咗呢D夢,就係要保証自己「永遠正確」既生命。

為咗保証食到最新鮮既夢,就要記住食過邊D細路既夢,佢用石頭做標記,掛喺嗰D細路條腰,係呀,D細路好慘,一世孭住D石頭﹔有D細路甚至俾D石頭壓死咗。

連海叔叔將呢D事講俾好多人聽,因為佢個仔都俾正確老人搶咗D夢,佢希望大家一齊同正確老人討回公道,亦都希望其他人既仔女,唔會再俾正確老人害苦。正確老人當然唔俾佢得逞,捉佢去坐監。就喺佢坐監前,佢再一次同阿望講呢件事。

阿望,我想你將呢件事講俾其他人知,你係阿望,希望個望。

依家阿望見到D唔知呢件事既人,就同佢哋講﹕

請你哋記住呢件事
只要你哋繼續同其他人講
你就係阿望
你就係希望

雄仔叔叔

講古詳情 link: “our city our legends”

Wednesday, November 10, 2010

苛政猛於虎

11月10日上午,赵连海被北京市大兴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两年半有期徒刑。四位结石宝宝家长在门口举着赵连海的名字声援赵连海。他们表示自己告毒奶粉的案子无一立案,而受害者却被判刑了。他们表示重判赵连海,是为了打压他们!为了孩子,他们义无反顾,也愿意陪赵连海坐牢!

李方平律师说:今天他感觉最难受的是,赵连海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庭表示无限期绝食。连海妻子说:“他的脾气,干得出来。”赵连海母亲说:“我儿子就是倔。”

浦志强律师表示:对赵连海兄的枉法裁判,再次展示了有司三个为敌,大国崛起之风范。即:与普世价值为敌、与公平正义为敌、与自由民主为敌。

江天勇律师认为:赵连海案清晰的释放了一个信息:邪恶至极的魔鬼极尽所能的要毁掉这个国家!它不仅仅是要将自己的路堵死,也要讲这个国家通往未来的所有和平、理性之路堵死!

滕彪说:上次赵连海案在大兴法院开庭时,我隔着铁栅栏指着法警和法院领导们:“不要以为所有上级的命令都要服从,上级命令你们向市民开枪你们也开吗?你们不要以为自己不会被审判!”看来大兴法院拿我这个大学教师的话当耳旁风。

赵连海的儿子被白发苍苍的爷爷抱着,站在寒风中手里举着爸爸两个字,眼圈通红的说我想爸爸。 (维权网)

 
 
 
 
 
 
 
 
 
 
 
(兩年半,判一日都是錯,一日都嫌多。苛政猛於虎,樣板哉——)


Tuesday, November 9, 2010

do not disturb

Today is International Disturbed People's Day.

I don't care if you lick windows, take the special bus or occasionally pee on yourself; you hang in there sunshine, you're special.
Every sixty seconds you spend angry, upset or mad, is a full minute of happiness you'll never get back.

Message of the Day:

Don't take life so seriously!
Life is short. Break the rules, forgive quickly, kiss slowly, love truly, laugh uncontrollably, and never regret anything that made you smile.
 







Dance, and kiss a lot ...



(me? disturbed? disturbed — 形容詞:不安;竦動;心亂的;心理不正常的;為心理失常者而設的…… 係呀,今日收到架。)

Sunday, November 7, 2010

河蟹有時

(心不閒,忍唔住八卦,百度下,結果當然十室九空,倖存者大致千人一面,有乜好講,如下——)

艾未未遭監視居住 「河蟹盛宴」取消
2010年11月6日 星期六

中国艺术家艾未未从11月5日中午起,开始遭北京警方强制性监视居住, 因为他此前计划11月7日在上海举行“河蟹盛宴”, 以抗议他在上海的工作室被强制拆除。
据自由亚洲电台报道, 艾未未于2007年受上海嘉定区区长之邀,兴建一座耗资750万元的马陆艾未未工作室,但就在落成之际,上海有关部门转念决定这是违章建筑, 将被拆除。
这位仅在twitter 上就有五万多跟随者的艺术家面临强制拆迁, 并没有上访上告,而是自费广邀网友到他在上海的工作室品尝大闸蟹, 来“纪念这座建筑的生与死”。
“河蟹”宴得到数千名网友的响应,近60家国际媒体包括中国官方的《环球时报》英文版都报道了这场即将举行的盛宴。七八家电视台准备现场摄制。
艾未未称, “河蟹”宴造成了上海等方面的紧张,所以上海要求北京市公安局采取强制性限制,以使得他无法出席,河蟹宴不能正常举办。
北京警方称,对艾未未的监视居住可能将于11月7日午夜结束。 艾未未上海工作室表示,虽然“河蟹”宴被迫取消,但仍欢迎网友前往参观。但很多曾响应出席“河蟹盛宴”的网友也已受到当地政府的压力,行动自由受限。

(正是search 有時,搜尋結果舊作新時未必唔合時,溫故知新吧——)

南都週刊:你想改變他人嗎?
艾未未:在我的範圍內,在我目光所及之處。他們不要來影響我就行了。

南都週刊:為什麼你在國外的影響比在國內大?已經連續三年被英國《藝術評論》評為“當代藝術最具影響力一百大人物”。
艾未未:他們認為我是一個偉大的中國人,這是誤會。他們覺得我的每一公斤和每一兩都是有價值的。我也不覺得他們的評價有什麼意義。
你總得活著,活在所有人的錯覺中吧。100人名單算什麼,整個西方世界都在坍塌,整個舊的體制都在崩潰。我還會在乎他們給我的某種榮譽嗎?這個世界一切都會坍塌,唯有人會站起來。

南都週刊:你是藝術家,可關心的都不是藝術的事情,這算不務正業嗎?
艾未未:我做藝術家就是因為想要不務正業,在我看來,藝術不是業,更無正可談。如果我是,我的目光所及都會是,若不是,我就是再務也沒戲。

南都週刊:其實你還是樂觀的。
艾未未:必須樂觀,生命只有一次,任何其他力量只是想消減你生命的意義。你是在維護這個生命的意義,這個生命的尊嚴跟他人的尊嚴是連在一起的。你怎麼能不樂觀呢,除非你對人類徹底失去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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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星期日

沒有星期日。已經頗久沒有星期日。每日都是星期日。大多數人每六日之後有個安息日。眾數人安息那日自己有時卻好惶恐,倒數死線扯晒頭髮,債主好快臨門死神就在轉角處。十月記錯時辰虛驚一場。苟且偷安但更無補於事。死拖爛拖,行三步退七步,負負唔會自動得正。當初點解要應承呢?每次問點解就想起舊時慣常聽見的爛 gag,解左你就甩身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