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pril 13, 2008

山中七日

從L.A. 到三藩市,過去當然飛車去飛車回;不趕時間,走Highway one沿海一段心曠神怡,經過Clint Eastwood 他老人家當過市長的 Carmel 總得停一停,是美麗小鎮。
多年沒開長途車了,一個人上路,只怕沿路走神,車毀人傷手尾長。
沒想過火車會搶手若此。別無選擇,只剩一程慢車,不介意它多停幾個站,反正這回目的是看風景,抵達時已是晚上十點;遇上大學生們term break 完結,滿車廂是趕著回學校的青春人。
得在Oakland 轉短程巴士到三藩市,S來接。下車時年輕女子問我那裡可以召的士,一時時地混淆,想起香港的雙黃線,正建議她去前面巴士站試試,電話響,S的車子就停在我們身後,走過去問他,S說:她要去哪?送她一程吧。
是她們。兩個背囊女孩猶豫了幾秒鐘,隨我走向車子;她們來自愛爾蘭,在L.A. 遊玩兩天,與我同一班車北上。我說L.A.地區太分散,遊客不方便,三藩市卻是非常tourist-friendly。女孩跟S女兒差不了三幾歲,在Union Square附近訂了hostel,S父性大發,沿街指指點點,忽然成了三藩市旅遊大使。
這地方,從沒長住過,可每次到來,總是好的。

近年必住S和V家,近Ocean Beach,一屋樓分兩層,樓下自成一角,是女兒領土;女孩中學畢業有咁遠走咁遠,去Seattle升大學,我抵達前一天她省親完畢回校上課,於是領土為我進佔。樓上她弟弟房間亦已空置,另一名離家大學生。
V 與我,中學同學,彼時我與她還有R,三人各買一件衣服然後輪流交換穿,即是一件衣服的錢得三件。後來R入HKU,之後移居溫哥華;V 大學在多倫多,S 從香港追過去,畢業轉到Arizona的Pheonix,沙漠地,S 繼續追。V 喜歡吃,沙漠區中菜麻麻,去前總先問要d乜,她有時落單:涼拌海蜇。乃L.A.名店好吃物,得。再說:帶多枝利賓納。真是人離鄉變,幾時變成中意飲利賓納。比諸她所在之印第安人原領土,L.A. 算係要乜有乜。
好喇,一家變四口後安家三藩市,是宜人居之地,吃食無憂,來時就費事再問。至於衣物,外套還可以,遇她喜歡,樂意留下;可襯衫T shirt,卻已穿不下喇。
一宿無話。早上二人上班,屋裡無他人,一切自便。廚房桌上顯眼地放著門匙和縮骨遮;這城慣常陰、寒、濕。這家人不喝咖啡,我自備。有趣的是,上回喝剩的即溶咖啡,竟然珍藏在冰箱,隔了一年多再來,又還沒過期。
這夜,我們仨,吃家常便飯,S 掌廚;開飯luu,S 隨手拿來一瓶喝剩紅酒,斟予V及自己,遞向我。我說路上好似花粉症發作,等下吃藥鎮壓為宜,酒,免喝。可杯光酒影中,卻忽然想起,許多年前的利賓納。

山中七日,在這屋子裡,也是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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