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4

off focus

A Winter Light
John Haines


We still go about our lives
in shadow, pouring the white cup full
with a hand half in darkness.

Paring potatoes, our heads
bent over a dream—
glazed windows through which
the long, yellow sundown looks.

By candle or firelight your face still holds
a mystery that once
filled caves with the color
of unforgettable beasts.
















(凌亂。趕。眼。流水行雲。。。)

Friday, November 20

in our time

(ah, ha...)

Friday, November 13

悠悠者何






比者悠悠,如何可言。

── 王羲之

Tuesday, November 10

brownie

Brownie 十八歲,是狗瑞了。該來的肉身衰敗,便也就,無可避免。

恍如昨日,牠從廚房溜出來,呱呱叫,汪汪跳,一兩歲狗仔,好嘈。等牠叫夠叫飽,蹲下逗牠玩,女主人一旁提醒,「你因住,佢咬人架。」我?沾花惹狗,未俾狗咬過喎。
狗是她女兒新寵,唔係好識性,「我姐姐自己養三隻狗,來跟牠玩下玩下,被反口就咬了。」於是我伸出手指,牠眼神防範,張嘴輕輕咬住兩根指頭,犬齒尖細——好俾面,沒使勁。那是友情握手。這家人剛開始養狗,Brownie 小主人才比牠大四五歲,與弟弟在廚房看菲傭殺蟹,一泡眼淚汪汪。
我跟Brownie 沒時間建立深厚感情。萬物都講緣份。偶而隔了電話,聽見牠吠聲。女童長大,好忙,十四五歲,星探打電話來邀拍廣告,再長大一點,出洋去了。她母親,我老友,不單接管Brownie,一屋共養四條狗;去她家的時候少了,餘狗名字記不牢,好像有Cookie 也有波波,當然,比老狗Brownie 年輕好多。
女孩轉眼大學畢業,兩地飛,見Brownie 老態龍鍾,生了牽掛。菲傭溜狗都不想帶牠,嫌牠走得慢,於是女主人親自出馬。漸漸耳聾,一隻眼睛瞎了,另一隻只餘兩三成視力。眼睛發膿,大小便失禁,獸醫說只剩兩三個月了。回家母女倆輪班看護,覆診時獸醫又說,你們照顧得很好,應該可以多活一年。

去看他們新的家,有前後園,好風好水,另三隻狗各佔地盤,再大幅草地都不關Brownie 事了,牠住室內。晚飯時我們圍坐吃,特許牠留飯廳——繞著空間蹣跚地走,前面遇物障礙,稍停,改變路線,繼續腳高腳低踱沒有目的的步。主人說狀況好時可以這樣走一個小時。
是牠的命。她們堅持讓牠多活一天是一天。我是路人甲,沒有什麼好指指點點。
狗晃悠到飯桌底下,在許多腳之間徘徊。過好一陣,感覺軟軟的舌頭輕舐我的腳背。不想自作多情。是剛才和其他狗玩時,沾了牠們的氣味,牠應該認得同伴的氣息。
在失去聽覺和視力的世界,只餘氣味了。

Thursday, November 5

not in service

還不至於忘記你是誰。卻某些時刻,像觀看的屏幕線路中斷,只餘漆黑一片,未完的故事,失了時空。

有一回想起久不通訊的人,打個電話問聲好吧,指頭自動按了號碼,聽見一段機械回應— The number you have dialed is not in service. 呀?打過上百上千次的號碼,像串斷線珠子,落地各散東西。
從一到十,無非是十個數字。然而生活中的人際網絡,每每靠它保持聯系,失了號碼,也就散失某種關連。
是有點掃興的,也許更多的是失落。重看打出的號碼,數字眼熟,不可能錯;發聲讀出,覺察有什麼不對頭,心再默唸一遍,呀?是竟然,把兩個曾經熟稔的不同電話糾纏成一了。這等事,過去不曾,卻是終於,發生了。
身體裡那個人肉記憶體,是過滿則溢,或是日久失修,有冇得換晶片?
不甘心,電話再打。這一次,另一端那個對的人,以預設的機械聲,說暫時未能接聽,請留言。
在時間的某個點上,就是連不上。

許多年前,夜深看電視清談節目,這人說,心若還記掛一個人,那是對方也有牽掛,思念,是對向的。女主持提異議,若單思呢?這人搖搖頭,幾近肯定地說,你心上惦記的人,只因為他心中有你。
那夜的主題是,念力。
餘下這人還說些什麼,已經記不起。
當下必是把走失了的思念像跌了一地的大珠小珠,趕忙一顆一顆撿起,試圖再湊成一串,有以懷記。

不再記掛是不是就一筆勾消?
失散,與忘卻,不應該是同一組號碼吧?

到某天,一覺醒來,一切都是陌生的,呀?
Sorry, your memory is not in service.

Tuesday, November 3

是應該好好想一想的…

(大腦未疏理通順,先貼錄之——)

廣州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原於10月16日來港放映有關四川豆腐渣工程紀錄片《我們的娃娃》,被阻出境。前兩天她以私人理由來,目的是採訪曾訪問譚作人的香港記者。譚作人早前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起訴,現時仍未宣判,起訴書指他「多次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其中有不少是香港主流媒體,艾這次來港希望了解譚作人是一位「被訪者」外,和訪問者之間又可以有何關係?以下是艾的最新文章。她的博客最近被封,此文刊於獨立媒體

境外記者,能不能告訴我譚作人如何協助你們採訪?—談周末訪問香港記者被拒
艾曉明


  我这次去香港,没有任何放映活动,只是看退休的老朋友。我顺利去了香港,两天就回来了。你说我去采访记者,是的,不过和乌鲁木齐没有任何关系;我关心不了那么多。我关心的是谭作人,因为一审结束后,很快他面临判决。我想请教在地震时期采访过谭作人的香港记者,原因是起诉书上有这么一句话:“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被告人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发表了大量严重诋毁我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2009年3月27日,被告人谭作人被公安机关挡获归案”。(顺便请教起诉书作者:“挡获”什么意思?我怎么只听说过“抓获”?!)
我见到了采访过谭作人的香港节目制作人,他是优秀的编导,有过很多作品获奖。不过,他没有接受我的采访。
我承认,人们有自由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一个体制外的、独立制片人——我的采访,我完全尊重这个理由。但是我没有预料到这位朋友不接受,因为,我接受过他的采访;我想当然地认为,作为媒体人,他理解我们彼此的工作有多么重要,我们多么需要共同努力来追寻真相。
写到这里,我还要强调,他并不反对我的这些想法;而他的婉拒,则使我想到了其他一些问题。我下面写的,就是我如何不理解记者不接受采访的依据:公司不同意、会对谭作人案造成负面影响、因为我们还要继续去大陆采访,接受你的采访,会使我们在大陆的工作更困难;更进一步,还有其他记者的补充说明:记者(作为不带偏向的、媒体生产者)不接受采访。
首先,我要说;我理解在大陆做采访的境外媒体工作者的困难,特别是报道问题新闻、有争议的事件时。但是,谈到这种困难和风险,我要补充的是,媒体工作者/贵公司老板,是否把被采访者要承担的风险考虑在内了?
举一个业界都知道的例子,当年公民吕邦列协助英国《卫报》记者采访太石村,被拖下车打得晕死。该记者后来写的报道说明了他自己被吓坏的程度,由此可见针对采访协助者的暴力之强烈。换句话说,如果境外媒体在采访某些问题时,得不到内地公民的帮助,他们基本上一事无成,至少难以作出深度报道;除非把自己的想象加进去。那么,对于这种一时的、参与了新闻作品制作过程的协助者,你媒体公司要不要承担伦理责任?据我所知,英国《卫报》机构是去到吕邦列养伤的家乡,支付了有关身体检查的费用的。
观察谭作人一案,也遇到同样情况。阅读四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对谭作人的起诉书可以看到:谭作人之罪并非因为他调查地震灾害,而是他就地震问题接受了境外媒体的采访。从起诉书措词我们看到的是“多次”接受,从浦志强、夏霖等辩护律师的辩护词里我们看到,法庭上提到的只有一家境外媒体:
三、关于控方指控的谭作人发表的5.12地震有关言论的问题法庭调查表明:2008年5.12地震发生后,被告谭作人多次接受境内外媒体采访,也多次为他们采访调查当向导,如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第一财经日报》、《人与生物圈》等杂志,及香港政府所属的香港电台。
那么,作为一个重要的、有广泛影响的案例,一个问题摆在中国内地公民面前,也同时摆在了境外媒体面前:当你去采访大陆公民时,你对他要承担的政治风险,要不要事先买类似旅游意外伤害的保险?要不要支付赔偿金?我这个推理实在有点荒唐,一个不需要思索的答案是:不要。你接受采访,你言责自负。但是,我认为媒体需要面对的问题是:你为什么要采访谭作人?你为什么要发表他严重诋毁党和政府的话(你为什么要害他)?假如他没有严重诋毁,那么他要被当作“严重诋毁”治罪了,你这个境外媒体是不是认同这个罪?假如不认同,你何以能够脱罪?“采访”、且让谭作人做过采访“向导”(律师辩护词语)的人,是否可以接受我的采访,说说当时的情形是怎样的?
说到这里,我需要表明一下个人态度:假如有人因为接受我的纪录片采访被治罪,我首先得承担责任。因为,如果他不接受我的采访,就没有机会犯罪。那么剩下的事情是,我要不要承担这个罪责?如果我认为这个不是罪,我只有一条路,就是讲出我的看法;讲出我的看法,也许不能救出某一个人,但是,一个法治社会可以有其他救济途径,我的证言,说清了我的责任。假如我不讲,原本是我们共同的罪,就变得要让被我采访的某一个人来承担。
现在的情况是,谭作人接受采访了,境外报道了。谭作人被抓了,境外又报道了;谭作人被审判,我相信,境外还会继续报道,甚至大热一场。谭作人成为消息热点,但他当初是如何接受采访/协助采访的(如何犯罪以及协助犯罪的)?采访过/ 被他协助过/ 引导过的人沉默了。
在我眼里,这里的理由(记者不接受采访、老板不同意采访、我们还要继续采访……),构成了一道消费链,它们是我以前不曾思考的,当然也使我第一次开始反思境外媒体作为信息生产者的另一面:为了采访地震去采访谭作人、为了继续采访谭作人被审判而隐身沉默;我觉得就像一部有关越王勾践的戏剧里西施的台词:你把我送到吴国是为了打败吴国,你打败了吴国是为了把我接回来。我看到谭作人变成一道菜、变成抢眼新闻的热点,作为肉体的谭作人,不见了。
不仅如此,我们所有这些曾经接受过境外媒体采访的人,还将面临谭作人同样的处境:今天我接受你的采访,明天我因此被治罪,后天你接着再采访我如何被治罪的……谭作人/ 我都是新闻消费产业上的一道原料、被利用的工具、境外观众消费的极权风景……如果我们只是这样的玩偶,还有必要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吗?
剩下的一些问题,我还没有机会问,在境外媒体之外,有境内媒体;在主流媒体之外,有边缘媒体;在媒体机构之外,有独立制片人。这些不同权力关系上的媒体人,能否彼此采访?是不是我作为独立公民,只能被动地接受采访,没有权力和渠道采访主流/ 机制内的媒体人?简言之,我再重复一遍:如果你不接受我的采访,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采访?你可以说,我不代表公司,所以我不能接受采访;但是,你代表个人的时候,能不能接受采访?你八小时之外,能不能接受采访?你采访谭作人的时候,是不是公司老板把谭作人的名字放在你的采访名录上、指定你去采访的呢?采访谭作人,和节目制作人的个人选择以及公司认同,又有什么关系呢?
谭作人案提出一个重要问题,也将确立一些重要原则,必将对中国公民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一个是六四能不能纪念?纪念六四就是犯罪吗?这个问题,不是本文的要点。本文涉及到的是起诉书中的第二个涉嫌犯罪事实:案犯与媒体的关系。对于相关罪责,我试图理解其要点在哪里:如果境外媒体是主要问题,那么不能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否则要治罪);如果地震是主要问题,那么不能谈地震(否则要治罪);如果严重诋毁是主要问题,那么不能严重诋毁(否则要治罪);如果党和政府是主要问题,那么不能提党和政府(否则要治罪)……
对于上述问题,我其实没有能力做深入的调研取证;我只是一个用影像讲故事的人。我只想想请当时和谭作人一起工作的人,讲讲采访的故事而已。我当然了解谭作人这方面的一贯作风,我认为他不会“严重诋毁”,但是他可能有所批评。如果他的意见是符合事实的,被贵公司节目编成了“严重诋毁”,那么责任不能由他负,而要由境外媒体制作人来负。不仅如此,而且,如果没有境外媒体采访,他没有犯罪机会;如果没有境外媒体播出,他也没有施加犯罪影响的机会。作为一个惯例,媒体人不能将“严重诋毁”当作专家证言来播出,如果你当他严重诋毁,那么是你这个媒体制作者犯了严重的判断错误,误导了香港观众,播出了他的严重诋毁。在这个问题上,无论如何,境外媒体无法脱“罪”。只有一条理由可以摆脱罪责:那就是回到事实的出发点——谭作人是如何与境外媒体人协助采访的、他又是如何接受采访的。搞清了这些事实,观众、法院,都可以独立判断。
最后,一个个人的理由:法庭调查点出了境外媒体的名字:香港电台。而当香港电台的编导前往采访时,给过我一个电话,问我在四川有没有朋友可以协助。我提供了成都读书会朋友的名字,他们就是这样认识了谭作人,谭作人等一批志愿者协助了他们的采访。当时地震刚刚发生,我身不能救人,心向往灾区,自以为责无旁贷地要为香港媒体界朋友提供线索,使他们顺利完成采访。他们的节目播出了,在香港必定产生了积极影响,大量来自香港的捐款源源涌向四川。而当时,我、谭作人,我们都没有想到,会有因此被治罪的一天。
2009年11月1日

Friday, October 30

有一種藍

電影資料館有林黛遺物展。早知道展期從八月中開始,到十月底完。
從住處走路去頂多十分鐘,看完在附近海傍散散步遠眺對岸鯉魚門,也屬不錯消閒,但前陣天氣之酷熱,任何不急在一時的活動可延則延。近日看秋來快亦秋去,趁這黃道吉日,的起心肝散步過去。(本人五臟六腑中,當以心肝最操勞也,皆因成日要的來的去,的少陣活該無一事成。)

這資料館,幾個月前去完海邊回程路過,隔了玻璃門張望狹小大堂,外面天已黑,大堂燈昏黃,提不起興致內進。想起對上一次來開工,坐工作小巴專車送門前,一干人跳下車衝入大堂進電梯,登樓,完工後又匆匆忙忙走人;細算日子,竟是七八年前也矣,真是光陰似箭。同一年也去過台北的電影資料館,印象中好似比較有趣。不過印象這等事,純主觀,意識流,無用深究。

1964年林黛在家裡昏迷,送院不治。嚴格來說自己對她若有任何比較深印象,唸小學了吧,她應該已經離世,她的電影大多是電視上看的。
這日來到資料館,據說館方按生時睡房擺設,連大大小小保持完好的遺物一同展示。
那是2007年,林的丈夫龍繩勳在大坑同一住所因病過世。兒子整理舊居,向外說出父親在母親去後一直原封保存她所有遺物,房間跟去世前半點不變。
同場反覆播映馮寶寶的憶述舊事舊人;她是林黛的乾女兒。林去世時兒子一歲,到父親也走了,他打電話告訴馮,父親是在同一張床上被抬出去的。
兒子決定捐出媽媽遺物。展品中有林黛的身份證件,美國入境簽證、綠卡,國際駕駛執照,申請換領香港身份證的收條,日期是她出事去世前一天。婚前在美國寫給龍繩勳的英文情書,用洛杉磯比華利山Motor Hotel 信紙。還有電影公司合約,訂造旗袍收據。那襲即在今日款式依然decent 的漂亮及膝婚紗,記錄片中喜氣的白,為時日浸染,成一種惆悵茶色。
這日展場很靜,與我同時留連、逗留得比較久的,是一位老伯和老太太,女的坐輪椅,由男的推行,兩人看得很仔細,一面討論細節,隔了玻璃看不清楚的,她站起來倚著輪椅,他一直摻扶。本來有個管理員,大概見這三數看官不會搗亂,自行失蹤了。不知道讓不讓拍照,掏出手機草草拍了幾張。

電視在模擬睡房旁邊。我們仨,看播映中片段,林黛穿著與睡房一樣顏色的裙子。應屬她喜歡的顏色吧。
老太向老伯說,牆的顏色用這種藍,人不會開心。














四屆亞洲影后的針線盒,是個花街朱古力圓鐵罐。
它也是某種共有記憶呢。我當然也曾有一個;物失物忘,沒人替我保留到今天。

雙人睡床略顯窄小,兩人睡真是有點嫌擠。
總是教人欷歔的。那日,只是一時意氣吧?
而他往後餘生,用靜物與記憶綑綁,1964到2007,原封不動的房間,物在人非,所為何。










related link:
" 林黛(1934-1964)"

Tuesday, October 27

sweet not thy lips ...

過日子,日子過
唔鹹唔淡,難講味之若何

胃不說話
有時想吃甜

Friday, October 23

perception and reality

貝嶺受德國法蘭克福書展邀請,原應出席2009年法蘭克福「中國與世界──感知與真相」 (China and the World - Perception and Reality)國際研討會,因受中國新聞出版總署阻撓,貝嶺(以及戴晴)被取消論壇主講人資格,準備好的講辭「文學的角色:深陷危機還是愈發重要了?」沒能發表;其德譯及英譯已分別刊於《南德日報》(Suddeutsche Zeitung)文化版及《紐約書評》(The New York Review of Books)。
中文稿看見兩版本,也許還有,這是其一:

當文學面對國家 出版審查和作家的自我審查
貝嶺


從我在北京的一段經歷說起。

西元2000 年,那真是個千載難逢的年頭,躁熱的七月,我北京生活中的「戲劇性」時刻。深夜,刻不容緩的時刻──友人開著汽車,載著我全速駛向遙遠郊區的通州某間印刷廠。

我們在漆黑的鄉村公路上邊開車邊用手機和印刷廠廠長確認工廠的方位、路線及地址,經過數不清次數的迷途之後,終於,在漆黑的村口遇上了久候的印刷廠廠長,握手寒暄,我佯稱發現了幾個錯字,在印成書之前緊急來校改。一個急轉彎,車駛入村內那圍成院落的廠房前,匆匆下車,已久候多時的製版師傅帶我們一起進入昏暗的製版房,那四百多張標準書籍大小的《傾向》雜誌第13期內文膠片,已被拼成一張張巨大的(64張拼成一版)版式膠片躺在桌上。我,主編,就在隔天這本刊物印刷裝訂前夕,緊急地前來審看膠片,確切地說,是來刪字,刪去兩個字。一個是王丹(1989年北京學生運動領袖,前「通緝犯」)的「王」字,另一個是「反對共產主義制度」的「反」 字。在這一時刻,我做的是中國的編輯和作家不可不做的事:對文字的「審查」和「自我審查」,一個「反革命」的名字,一句「反對共產主義制度」,在北京的天空下顯然觸目驚心,即便只是出現在「讀者來信」欄內。昏暗的製版房,友人將廠長支到一旁聊天,以免他看到我改的字。我則滿頭大汗,如大海撈針般,在聚光燈下找到有那字、句的內文膠片,告訴師傅這兩個字要割去,師傅看後疑惑,看著我問:「割掉字後填哪個字?」我說:「不填字了,找不到合適的字,留空白吧。」顯然,師傅已明白那兩個字的「分量」,他下刀,如手術般精準,將那兩個膠片字割去,露出兩個小方洞,師傅再用鑷子鑷出兩個無字的小膠片,抹膠,貼到空洞處,乾淨俐落。

我以為,刪去「王」,空白,後面是「丹」,刪去「反」,後面是「對社共產主義制度」,明者自明,又凸顯了我的「自我審查」。

《傾向》從來不是一本政治刊物,那是一本固執,被我和一小批有志一同者的美學趣味和文學品味左右,屬於「少數人」閱讀的文學思想刊物,一年只出版兩期。重要政治異議者的名字,及「反對共產主義制度」這類空泛宣示,一般不會出現在這份刊物中。僅僅是因為原《傾向》詩刊創辦人之一的老木突然寫來了一封信,要求必須在這份和他有著歷史淵源的刊物上「一字不差地刊登」他的來信。老木是1980年代北京重要的地下詩圈內人,後因1989年「六四」前深度參與了學生運動,逃亡法國,因精神失常,已在人間消失多年。由於突然有了他的音訊,我和編輯們均大喜過望,而他混亂的政治觀點已不重要了。所以,我做了一個主編才敢做的決定,來函照登,並配上一幅王丹、劉蘇裡、老木三人於1989年6月在天安門廣場人民英雄紀念碑浮雕前的合照。照片註中還列出了人名。

可是,儘管我連夜對刊物做了如此及時的刪字「審查」,仍舊沒有改變我及《傾向》的命運,刊物印出的數天後,北京的咖啡館、民營書店及一些友人家的存放處,均遭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幹員仔細地搜查和沒收。我,則在本人住的公寓樓下被捕,並在二十四小時後被送入了北京海淀區清河拘留所監獄。我犯了在出版自由國度中匪夷所思,不可能成為罪的「罪」:「非法」印刷出版。按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在《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上刊文的標題,我犯的是「傳帶思想進入中國罪」(The Crime of Carrying Ideas to China)。

而那一期內約七成的作品和文章都是西方的知識分子和作家寫的,也是愛爾蘭詩人謝默斯.奚尼(Seamus Heaney) 的詩和文論(Essays)專輯,由英語譯成中文。

今日中國的崛起和經濟急速發展的成功,使整個社會有著開放的表象,但黨和國家不允許民營的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和出版社在中國出現,只有國家所屬的電台、電視台、報紙、雜誌和出版社。黨和國家亦不允許境外的個人和機構在中國從事出版和發行。確切地講,黨深知,只要對出版和媒體失去控制,黨也就難以穩固地統治中國了。

我想強調的是,和某些尚有私人出版業的專制國家不同,近二十年來,中國的新聞審查和出版審查制度已發展出一套日逾完善且十分細膩的逐級審查機制,媒體和出版社內由黨委或黨支部主導的由上而下的一審、二審、三審,直至五審、六審程序,以保証文字和書「不出差錯」。

只要其中有一審未過,書或文章就不能出版。而書,還要先通過出版社內對選題的預先審查,最後,上呈各省市的新聞出版局終審核準。若某一出版社出版了「有嚴重政治錯誤」,或過於「色情與暴力」的書,將面臨「懲罰」,對個人的懲罰是由降職到開除公職;對出版「危害國家安全」書的出版社,是罰款直至「停業整頓」。

其實,我更想探討的是傷害作家想像力,進而傷害文學的對作品的自我審查(self-censorship) 。在有「中國特色」的專制和資本主義混合的環境下,一代代作家越來越自然地對自己的作品,甚至對自己選擇的寫作題材自我審查。在中國,作家和詩人知道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通過加入官方的作家協會,通過市場、稿費和版稅,乃至出版書後的名聲──作家的自我審查和出版審查制度間形成了一種複雜的共生關係。也使得大部分的中國作家、記者和編輯成為「中國特色」的新聞審查和出版審查制度下自覺或不自覺的同謀。

那數以千計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們,那幾百本在中國發行廣泛的文學刊物的編輯們,那些由國家支薪,從不需付房租,只是象徵性地支付水電費,永久地使用國家辦公大樓的官方出版社及編輯們,正是這些廣義的作家和編輯們數十年如一日自覺本能地對文稿自我審查,使得作家和編輯們成為出版審查制度不情願的同謀。我本人九年前的作為,既說明了人的恐懼,也證明了我正是出版審查制度不情願的同謀,我不能匿而不談,儘管我有很好的理由為人的恐懼辯護。

更令世人歎為觀止的是,在中國,國營出版社竟可以以一個ISBN 書號一萬到兩萬元人民幣不等的價錢販賣給民營文化公司,因為民營文化公司需要以國營出版社的名義出書。僅此一項敲搾收入,國營出版社就可以無需成本地賺錢了。ISBN 書號在任何有有著出版自由的國家和地區都是無償獲得,不可買賣的。這一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出售ISBN書號行為,源自於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及國營出版社對ISBN 書號的壟斷。

坦率地講,或者,我不帶偏見地承認,這從1998年開始,中國文學在共產黨全力引進的資本主義式經濟帶動下,正在經歷幾千年的文學發展歷史中前所未有的面向大眾和市場利潤上的成功與繁榮。小說家和通俗作家們空前地富有和有名。

在中國,作家清楚什麼可以寫,什麼不能寫,可以寫的應寫到什麼程度。在熟知了這一切之後,在和運轉了幾十年的專制政體的相處經驗中,在對出版審查機制日益了解乃至彼此有了默契後,作家的自我審查與這個國家的出版審查機制有了良好的彈性互動。而作家對於自己文學和作品的自我審查成為作家內心中最為隱密,最無痕跡,甚至下意識的自控機制,這是極權制度經過代代相傳的統治在作家頭腦中安置的精神審查器,今天,通過市場,通過出版和發表作品後的名聲,稿費,版稅,使得自我審查成為作家、特別是小說家生存和成功的必需。

容我再清楚一點地舉例,在有著出版自由,或具有基本民主體制的國家,一個作家假如不被出版社青睞出書,他可以自費印刷書,他有自行出版書的自由,書,充其量是沒有人買。但在中國,假如你不通過官方出版社來獲得「合法」的出版,自費印書,假如還在人群中或在地下文化圈中兜售,賣書,可能就會坐牢,被控以「非法出版」,甚至被判刑,如同我2000年夏天在北京的遭遇。

所以,在中國,一個作家不自我審查作品,不設身處地、不考慮作品內容或主題,若涉及了敏感如「一九八九年六四」這類政治禁忌,他的書將在中國所有擺滿長篇小說、詩集、散文集的書店書架上,從出版社書籍目錄上消失。一旦一位作家被列入禁止出版的官方黑名單,他的作品再也難以被中國的出版社出版。儘管他或不會因此喪失自由,可他將沒有世俗的知名度、稿費、版稅,即,沒有基本的社會認可。只能在一個日益狹小,被市場大眾文化潮流擠壓的地下文化及文學圈子裡成為邊緣作家。只有一個例外(罕有的例外),因為勇氣以及苦難遭遇受到過廣泛關注的異議作家,才有可能靠在台灣、香港及海外的出版和發表的稿費維生,獲得某種聲譽。

在今日中國,且不說有多少發表獨立意見的博客(Blog)短期或永久地被封鎖。連資訊和新聞的獲取也是受到選擇性的屏蔽。住在中國的台灣或香港讀者甚至無法連結到台灣的《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或香港的《明報》、《蘋果日報》這些大報網站瀏覽台灣或香港的新聞。

可我並不悲觀,這條漫長的爭取新聞和出版自由之路,已漸漸顯現。例如,我知道中國剛剛有了仍需更多例子證實的重要突破,私人資本已經開始入股國營出版社或出版集團。許多有著獨立意志和自由心靈的作家、編輯和「書商」,正漸漸進入到國營出版社擔任編輯甚至部門主管,他們和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掌控的出版審查制度「鬥智」的經驗,已成為人類經驗中寶貴的精神財產。

正是在出版自由的意義上,我要提醒世人關注2009 年法蘭克福書展上的「台灣館」。同樣是中文書的世界,「台灣館」裡有一個名為「台灣獨家」(Taiwan Only)或「中國大陸不能出版的書」的展區。從政治到文學,這一展區展示數百本中國不能出版,卻在台灣得以出版的書(其中包括了流亡的傾向出版社)出版的書。

這正是今日中國需要出版自由的最好證明。


Links:
明報
中時電子報

Wednesday, October 21

facetious

五官素描
商禽



說什麼好呢

吃是第一義的

偶爾也唱
也曾吻過
不少的
啊──酒瓶


只有翅翼
而無身軀的

在哭和笑之間
不斷飛翔


沒有碑碣
雙穴的


梁山伯和祝英台
就葬在這裡


一對相戀的魚
尾巴要在四十歲以後才出現
中間隔著一道鼻樑
有如我和我的家人
中間隔著一條海峽
這一輩子怕是無法相見的了
偶爾
也會混在一起
只是在夢中的他們的淚


如果沒有雙手來幫忙
這實在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存在

然則請說吧
咒罵或者讚揚
若是有人放屁

是鼻子的事



(五官如此素描,久不久就摷它出來,笑。笑忘憂,萬試萬靈。
好似從未貼過在這兒,奇怪。
有d 事,確係——不思量,自由擺放;愈追究——愈是百思不得,其解。)

Tuesday, October 20

la siesta

食不言,寢不語
兩者一齊做呢
就係咁嘍

Sunday, October 18

breezed

微涼天
有些什麼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