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7, 2008

家事

第一個星期住宿我弟家。
他目下一人一屋。
第一個反應是:嘩,家空物淨。
飯廳只高瘦座地燈一盞,掛畫乙幅,感覺空蕩蕩。住下來,要用的大致都有,也不缺什麼。向我妹說:倒有大沙發大電視、四個喇叭。
這屋是他的隱身洞穴。如果不打算邀人來吃飯,餐檯不是必須品。

擱壁爐上照片是第一張全家福,攝於七幾年,好像屬移民美國需用文件之一。
八幾年末或是九十年初,某日父親說:這你留著。他複曬六份六名子女各得一張。之後我又還他:你幫我保管住先。
如此我的家當流落四方,現時父親房內那張,應屬我的。

這是一名服滿四年兵役的美軍;十八歲,見電視招兵,報名入伍;自少喜歡的電視劇集正是美軍打德軍,日後當然知道真實生涯不是那回事。彼時該打的不該打的仗都打過了,更荒謬更血淋淋的還沒開始,無災無難也沒上過戰場,最遠洋經歷是派駐南韓。退役買下第一間房子,二十多年住同一處,開始的時候只他與我妹,後來搬進我媽;我與父親的家在馬路另一邊,晚上回家前習慣先去他處遛狗。然後我妹搬走。狗也不在了。有日他說要結婚,女友金髮、帶著兩名小女兒;我媽晴天霹靂,而我父親,眼看敵人反對,當然站到贊成那一邊。
其實無所謂贊成或反對,即是家人,都有各自的人生。我陪他們去選戒指和婚宴場地,並且用超能量把母親帶到現場主婚,之後她搬去大哥處,我大嫂,黑髮西人,也不說中文,多年來該做的沒少做一件,華洋共處,話短情長。
這房子,一度有小孩蹦跳、初生女嬰爬行,滿屋家俬。聽說兩人要分開了,那時我們之間有十六小時時差。有日他來電話說父親健康狀況,以及其餘:我們不再同住,不是關係惡劣那種。

早上六點聽見他在樓上漱洗,然後出門,不定時回家,很晚就是,他有一盤小生意;家中聚會,中意或覺有必要才出現。既住他處,母親打聽他狀況,我就答:我點知,我唔中意問人地d野架。這是事實,我所奉守的,向來合乎參選總統該有政綱:自由、民主、鋤惡扶弱、尊重個人;最好無為而治,leave everybody alone…

屋裡記載了他的生活印痕。
有些我們共同走過,也有許多,時日疏遠,在記得與遺忘之間,在知道與不知道之間。
如此。而已。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