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4, 2008

講錢

那日我說,捐一千蚊同一千萬真係唔同。
T回頭瞄我一眼:咁又唔可以咁講。
超過三個人的場合,話題此起彼落。沒打算延續話題解釋想法。一個眼神已經了結的段落,沒必要費力連連瞪眼。
從小學識的成語也有不少,量力而為、積少成多、力有不逮 …。有關捐獻的事,聖經上早有明訓,貧窮婦人捐出幾文錢,既是她的所有,便是最多。但是「最多」和「所有」之間的一大片空白或者不足之處,是不是可以有更妥貼的方法解決?
當然不是打算登上善長排行榜。換一個說法吧,遇海難發生而我有一隻舢舨,撐出去見人就救,拼了力來回多幾轉,所得效果一定不如有一艘郵船,同樣開出去,見者得救,連遇難的死者都一一上船不必沉屍大海。那是應用所有又用得其所。
講錢,又可以講心,又有受益人,總比目睹人間慘事連連,自己都唔知幫得d 乜野的無力感暢快得多吧?
回到事情的根本,總先要「有」,方有其餘的可能。
錢若冇得講,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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