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rch 29, 2009

瑣細二三

看《浮生路》,日場(時日荒疏,原來都已經個多月前了)。這是與戲院和解的方式,黃昏後入場多數自討沒趣,一般沒什麼好結果。灣仔影藝關門大吉之前,看過一人包場的四點幾五點場,就知道自己走上一條不歸路。
故事知道了,連結局都知道了,看的是處境。開場不久見這對男女從車上吵到路邊,然後屋裡爭執到樹林,女的不停說,讓我靜一靜,停,停——唉,伴隨所有的溫柔和暴烈,就在暗黑的戲院裡,旁觀這對人間夫妻一次又一次站在懸崖邊。他們以為去巴黎可以解決問題。他們至終沒去巴黎。而她踏上回不了頭的路走向暗黑之傷。她走的那日,站落地窗前,外面是個明亮的午後,裙子後幅大片血印,猩紅的血沿兩腿間滴落米色地毯。為什麼一定要去巴黎,有人問。這對男女,覺得自己有什麼特別呢,也有人問。有些問題無需解答,更多情況是發問的同時已經預設答案。我們發問,無非是不問白不問。
去圖書館,電影故事原作者Richard Yates 好幾本小說包括《Revolutionary Road》都有,當然早讓人借走了,只剩一本《Cold Spring Harbor》留書架。如此站著從第一句輕易讀完幾頁,見它筆觸淡靜,長又長四五行才見一個句號的行文也還呼吸暢順,不胡亂唬人,OK,那就交個朋友吧。

揹著的書已經很重,既然來到銅鑼灣,不差多走幾分鐘去樂文。
那是它上架的第二天吧,《小團圓》。資訊發達,未見書先被輾轉相傳的熱情起哄餵飽。樂文貨源不缺,當眼處一疊。對遭人話議的封面沒意見,不喜歡它用的紙,這紙割手,超過一二百頁便太墜手,港版釘裝不user-friendly,要與它角力,雙手使勁擘開,長時間捧讀便很勞累。flip flip flip,千言萬語指間翻飛掠過,拇指夾其中兩頁之間停落,是它選中這一段,要我低頭讀下去。頁177,至180,「…十幾年後她在紐約,那天破例下午洗澡。在等打胎的來……抽水馬桶裡的男胎,在她驚恐的眼睛裡足有十吋長……一雙環眼大得不合比例……是從前站在門頭上的木彫的鳥。……」
輕輕把書擱下。心裡知道這日恐怕不想把它帶回家。壓縮時空看見兩名女子於渺惘光年這樣那樣捨割身體裡的胚胎。肉身的割切,心的自我放逐。都太著痕跡地冷靜、抽離。都很淒涼。

Richard Yates 讀到一半已經到期,習以為常上網續借,而它說,有人預約了冇得續。呀?若我寧願罰錢唔還你總得讓我先看完吧,可這已經有違去圖書館借書本義,又或者那名預約人士等得好心急呢。於是乖乖去還。還了書,無目的繞書架走一圈,就看見它,夾在一排書脊中,招喚。朱天文,《花憶前身》,1996年10月版,是張過世後一年,內含「記胡蘭成八書」,隨手就翻見1975年張愛玲給朱西甯的信:「我近年來總是儘可能將我給讀者的印象『非個人化』—depersonalized,這樣譯實在生硬,但是一時找不到別的相等的名詞——希望你不要寫我的傳記。」其實reading list 已經爆滿,又讓它插隊打尖。

(《小團圓》已經買了,並且讀完。沒想到是看過張的書中最易讀的,許多段落都不忍正視,然而讀著讀著竟然沒有過去常有出現的不耐煩。二三十歲的書寫和五十歲的書寫畢竟不一樣,二三十歲的閱讀和五十歲的閱讀原來也不再一樣。)

朱天文記述1971年6月張愛玲連寫兩封信給朱西甯,信長而不分段,12日的信說:「…向來讀到無論關於我的什麼話,儘管詫笑,也隨它去,不過因為是你寫的,不得不嚕囌點向你說明。我跟梨華匆匆幾面,任何話題她都像蜻蜓點水一樣,一語帶過,也許容易誤解。……我最不會撐場面,不過另有一套疙瘩。雖然沒有錢,因為怕瘦,吃上不肯媽虎。倒是來加州後,尤其是去年11月起接連病了大半年,更瘦成一副骨骼。Ferdinard Reyher 不是畫家,是文人,也有人認為他好,譬如美國出版《秧歌》的那家公司,給我預支一千元版稅,同一時期給他一部未完的小說預支三千。我不看他寫的東西,他總是說,I’m in good company. 因為Joyce 等我也不看。他是粗線條的人,愛交朋友,不像我,但是我們很接近,一句話還沒說完已經覺得多餘。……他離過婚,只有個女兒……那年我到香港,他到華盛頓去看她,患腦充血入院,她照應了他幾個月。我回來以後一直在一起……她怎麼會把他『藏來藏去』?」才三幾百字,幾乎每一句話都為澄清傳言,毋怪聽說朱西甯要寫她的傳記急著叫停。
而17日的信說,「…他腦充血兩天昏迷不醒,他女兒打長途電話告訴我,兩人都哭了。那時候有錢在那裡,我告訴她『現在儘量多花錢,等以後……儘量少花。』她也完全了解。我對自己的後事也是這態度。……我對他也並不是盡責任。我結婚本來不是為生活,也不是為了寂寞,不過是單純的喜歡他這個人。這些過去的話,根本不值得一說,不過實在感謝你的好意,所以不願意你得到錯誤的印象。……」

看《花憶前身》之前有想不通的事——《小團圓》共十二章,紐約打胎經歷只佔三頁,故事中九莉該時伴侶汝狄在全書只出現於這一段,它忽然插入的場景是九莉和之雍「在沙發上擁抱著,門框上站著一隻木彫的鳥。……」和「『我們這真是睜著眼睛走進去的,從來沒有瘋狂,』之雍說。也許他也覺得門頭上有個什麼東西在監視著他們。……」之間,十二章屢有記憶閃回,都是明晰的回望過去的人和事,只有汝狄和抽水馬桶裡的男胎,忽然飛越時間橫空跳接,預告未來,「十幾年後她在紐約,那天破例下午洗澡。在等打胎的來……」事情發生在書中人三十歲之後,不屬於故事覆蓋的時空脈絡。為什麼要作這樣的編排,書讀完了沒能理清頭緒。
可是就作者的真實人生,我樂意看見她說自己結婚不是為生活也不是為了寂寞,是單純喜歡這個人。她有愛的人。也許一如書中人,「她也不相見恨晚。他老了,但是早幾年未見得會喜歡她,更不會長久。」遺憾的是他走得太早,留下她繼續孤單地生活。

1 Comments:

Blogger 馬吉 said...

EE呢篇大作令人感動,很能體諒人心,我就不問自取,轉貼到我那裏去了。唔該哂!

30/3/09 6:0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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