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and on, truman show...
傳媒有所為有所不為
健吾
【明報專訊】自從9.11事件後,有很多死亡直播(tragedy live)。看多一兩次,我們對傳媒的暴力,沒有質疑,照單全收。有不少網民在網絡上留言,說「覺得死亡直播很可怕,但是我們沒有辦法,也沒有選擇,只可以繼續看」。
或許我也多疑,或許我是太敏感,我倒想提出幾個觀點,看看各位看官有沒有問自己以下的問題:
首先,為什麼各大電視台要直播這件事件呢?各大電視台的高層可以出來回應嗎?是因為人有我有嗎?抑或是他們又說這是「大家都想關心的事」?如果是,他們有評估這次700萬人在電視集體經歷慘劇的痛苦會多大嗎?現場直播的方式去看這單新聞的必要性何在?普通市民,有沒有必要看直播,像看死刑一樣呢?
或許有人會說,現場直播是最好的,因為公眾關注會令主事者更公平公正公開的對待事件。也許在一些極權國家,倒是這樣子,在香港這個官民不信的社會,這一點也許都成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普通市民知道得愈多,資料公開得愈透明,對他們的心理質素的影響會有多大。
用媒體就要有媒體操守
另外,我嘗試去明白網民轉發一些照片和憤怒宣言的動機。他們看著事情,不知所以,不明所為,心中一腔憤慨,不知如何宣泄。唯有找個地方說出來,像電影中的主角向一個洞說出他們的不快一樣。但他們知道在網上,不論是facebook或微博留言轉發,都是一種公開發布的媒體。有時候我們譴責媒體不合理,但我們又知道如何運用媒體嗎?這句話,說給所有在微博轉發過仇恨性短訊,說過「!!!!!!!!!!!!!!!無恥!!!!!!!!!!!!!!!!!」或是近乎講粗話的明星朋友們。你們大情大性,我明白。身為公眾人物,青少年的偶像,你們也許都說過香港的娛樂版記者做事沒操守,希望你們也明白,微博也是一種媒體,用媒體就要有媒體操守,在大是大非之時,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所為有所不為,這句話也得跟電視台的記者說。他們很盡力,他們很用心。但我有一件事情很不明白。為什麼某台的記者說「香港記者是不准入內採訪,記者只可以從醫院的白板中了解傷者的狀况」,轉頭又可以找來那位十來歲的小妹妹做訪問?為什麼要她憶述當時的過程?你為的是什麼?是旁觀他人的痛苦,然後覺得自己原來仍會呼吸心跳就很幸福嗎?如果我有一個朋友失戀了,我想我也不要叫他回想:「你在分手的時候傷心嗎?你現在的心情如何?」她答:「最想可以見回以前的男朋友。」之後你加一句:「可惜這個願望永遠都不能達成了。」
憤怒過後 理解更多的事情嗎?
9.11至今,事隔十年,很多事情都改變了。9.11的時候,大家仍只用ICQ,YouTube 不發達,不要說facebook了,連blog也是起步初期,寫網誌的人不多。大家仍是依靠電視新聞看畫面。2010年,有blog、有facebook、有微博。你說你,想要逃?偏偏到處都是悲情憤慨。
人知道得愈多,就更發現制度不公,憤怒很容易認知,眼淚會告訴你原來你在傷心。問題是,我們在憤怒過後,有更多的能量去理解更多的事情嗎?如,身邊每天都見到的姐姐,她們的人工比大學教授要高,那我們可以期待他們的警察是有能力的嗎?如,為什麼特首說親自處理,他處理了什麼?如,我們以為警察「必然」是有能力的,我們以為跟團去旅行「必然」是安全的,我們以為晚上出街「必然」是安全的。
在香港很多必然都是有很多人在背後努力才會得到的。我們又理解這些「必然」都不是必然嗎?
(明報)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Blog 題本來打了 it sucks, or it blows…太粗暴,刪掉。但再粗暴也粗暴不過那些對準哀傷者悲慟的臉容然後反複播放、無處不在的鏡頭。集體療傷不知道算不算自然療法的一種。但是可不可以考慮下絮絮不休的雜聲會變成轟炸?若是畫有留白,音樂講餘音,俾空間當事人抖下,也許亦是善行?)
健吾
【明報專訊】自從9.11事件後,有很多死亡直播(tragedy live)。看多一兩次,我們對傳媒的暴力,沒有質疑,照單全收。有不少網民在網絡上留言,說「覺得死亡直播很可怕,但是我們沒有辦法,也沒有選擇,只可以繼續看」。
或許我也多疑,或許我是太敏感,我倒想提出幾個觀點,看看各位看官有沒有問自己以下的問題:
首先,為什麼各大電視台要直播這件事件呢?各大電視台的高層可以出來回應嗎?是因為人有我有嗎?抑或是他們又說這是「大家都想關心的事」?如果是,他們有評估這次700萬人在電視集體經歷慘劇的痛苦會多大嗎?現場直播的方式去看這單新聞的必要性何在?普通市民,有沒有必要看直播,像看死刑一樣呢?
或許有人會說,現場直播是最好的,因為公眾關注會令主事者更公平公正公開的對待事件。也許在一些極權國家,倒是這樣子,在香港這個官民不信的社會,這一點也許都成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普通市民知道得愈多,資料公開得愈透明,對他們的心理質素的影響會有多大。
用媒體就要有媒體操守
另外,我嘗試去明白網民轉發一些照片和憤怒宣言的動機。他們看著事情,不知所以,不明所為,心中一腔憤慨,不知如何宣泄。唯有找個地方說出來,像電影中的主角向一個洞說出他們的不快一樣。但他們知道在網上,不論是facebook或微博留言轉發,都是一種公開發布的媒體。有時候我們譴責媒體不合理,但我們又知道如何運用媒體嗎?這句話,說給所有在微博轉發過仇恨性短訊,說過「!!!!!!!!!!!!!!!無恥!!!!!!!!!!!!!!!!!」或是近乎講粗話的明星朋友們。你們大情大性,我明白。身為公眾人物,青少年的偶像,你們也許都說過香港的娛樂版記者做事沒操守,希望你們也明白,微博也是一種媒體,用媒體就要有媒體操守,在大是大非之時,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所為有所不為,這句話也得跟電視台的記者說。他們很盡力,他們很用心。但我有一件事情很不明白。為什麼某台的記者說「香港記者是不准入內採訪,記者只可以從醫院的白板中了解傷者的狀况」,轉頭又可以找來那位十來歲的小妹妹做訪問?為什麼要她憶述當時的過程?你為的是什麼?是旁觀他人的痛苦,然後覺得自己原來仍會呼吸心跳就很幸福嗎?如果我有一個朋友失戀了,我想我也不要叫他回想:「你在分手的時候傷心嗎?你現在的心情如何?」她答:「最想可以見回以前的男朋友。」之後你加一句:「可惜這個願望永遠都不能達成了。」
憤怒過後 理解更多的事情嗎?
9.11至今,事隔十年,很多事情都改變了。9.11的時候,大家仍只用ICQ,YouTube 不發達,不要說facebook了,連blog也是起步初期,寫網誌的人不多。大家仍是依靠電視新聞看畫面。2010年,有blog、有facebook、有微博。你說你,想要逃?偏偏到處都是悲情憤慨。
人知道得愈多,就更發現制度不公,憤怒很容易認知,眼淚會告訴你原來你在傷心。問題是,我們在憤怒過後,有更多的能量去理解更多的事情嗎?如,身邊每天都見到的姐姐,她們的人工比大學教授要高,那我們可以期待他們的警察是有能力的嗎?如,為什麼特首說親自處理,他處理了什麼?如,我們以為警察「必然」是有能力的,我們以為跟團去旅行「必然」是安全的,我們以為晚上出街「必然」是安全的。
在香港很多必然都是有很多人在背後努力才會得到的。我們又理解這些「必然」都不是必然嗎?
(明報)2010年8月28日 星期六
(Blog 題本來打了 it sucks, or it blows…太粗暴,刪掉。但再粗暴也粗暴不過那些對準哀傷者悲慟的臉容然後反複播放、無處不在的鏡頭。集體療傷不知道算不算自然療法的一種。但是可不可以考慮下絮絮不休的雜聲會變成轟炸?若是畫有留白,音樂講餘音,俾空間當事人抖下,也許亦是善行?)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 Ho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