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dido










現在每天用它喝水。
咖啡另有coffee mug。它的容量,咖啡一杯是不夠的,兩杯又太多。
太多或不夠,是每日起來之後習慣言。
有好幾年不怎麼用到它了。有段日子它被雜誌撕下來的粉紙包裹,留在箱裡。有段日子在櫥櫃,人多、杯子不夠,用來喝紅酒。
本來兩口子。另一隻用不到一年便給打破了。而它留下來,十五年。
那一年我回來,除了兩箱衣服,白手成家,從一隻叉子一把餐刀買買買;那時住在山村道,那日在景光街屈臣氏閣樓看見它們倆,減價,9元9,想要多兩隻都沒有。把它們帶回家,配上玻璃果碟成一套。同一年姪女來,記得她的反應:呀,Fido Dido! 當時想過分她一隻,可一屋子人多聲雜,不了了之。那年她是一名十歲女童。
近幾個月流落阿哥阿嫂家,開箱找別的物事,看見它,拿來喝水。前陣天寒地凍,日中捧滿杯開水坐電腦前發呆、趕工、無事找事,捧著它,看時日、微光,在燙咀的水中晃蕩;這些那些觸手可及的,終究成虛;待得水溫和可以喝了,細口細口唊入肝腸,Dido那張細而密的咀,始終沒哼半句。
姪女除夕從NY來,爹媽好多年不曾與她好好共聚,當然讓出光猛大房,自己拖一個隨行衣箱漂移去別處。Dido留在廚房,不知道她看見了可還記得。
許多年了幾次失手以為它會落地開花,一次又一次安然無恙;最近一次滑手摔落水盆,電光火石間心裡想著終矣終矣。Fido Dido在水龍頭下光溜無礙。上面那行小字說:And don’t you forget it!
Dido, forget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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