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9, 2007

capture the moment

所有曾經抗拒的、不願被同化的,磋跎了時日,也就逐分逐寸compromise,成為眾樂樂之一份子。
久已不碰相機;試著用手提電話影下身邊物事,也是新近的事,效果參差。
手上這部半傻瓜,是我的第一部digital。
同佢都唔係咁熟;這一陣出入與共,佢唔知我想點,自己又唔知佢會點,總覺唔係好掂,手機影o既都好d喎。
佢d功能,知d唔知d,皆因說明書從來不看,凡電器者,幾個掣,按下按下冇理由唔得。又唔係要影沙龍,無非想capture the moment o者。
比如這個下午五六點鐘的太陽,寫真度只得七八,燦爛光華冇哂。
係傻瓜先天不足,定係對佢要求過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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